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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息日研經坊」(2019-5-18)《撒母耳記下》4:1-5:16查經摘要30

(改圖自以色列國家公園內一幅古代耶路撒冷的插圖照;圖中從左至中的建築是大衛城,而右方則是所羅門時期才起的聖殿;攝於以色列國家公園大衛城​

《撒下》4:1-5:16主要記載大衛統一以色列國,並把首都從希伯崙遷至耶路撒冷的經過。

  1. 試比較「伊施.波設被殺」和「掃羅被殺」這兩件事,並討論當中所反映出的掃羅家的問題。
  2. 大衛以耶路撒冷為首都這個決定影響深遠,當時大衛為甚麼要攻取耶路撒冷?從他攻取和建設耶路撒冷的過程中,可讓我們學習甚麼屬靈功課?

 

簡介《撒下》4:1-5:16

今段經文記載押尼珥之死讓掃羅的兒子和以色列民都驚惶失措(4:1),掃羅的兒子伊施.波設更被自己的兩名下屬殺死(4:2-12),而以色列的首領則主動歸向大衛,以色列國於是得以統一(5:1-3),大衛作王四十年,從此開展了以色列歷史裏的大衛王朝(5:4-5)。上帝使大衛的國十分強盛,他作王後隨即攻取耶路撒冷(當時屬於耶布斯人的城),及後把首都從希伯崙遷至耶路撒冷(5:6-8),並在那裏修築建設、立妃生子(5:9-16)。今段經文的結尾記載到大衛「在耶路撒冷又立后妃又生兒女」(5:13),這或會使人覺得大衛牴觸了摩西律法中對君王的吩咐──「不可為自己多立妃嬪」(申17:17),但其實那段為君王而設的律法(申17:14-20)的主要目的,是告誡君王不可跟隨外邦君王那些跋扈貪慾的行為(參申17:14-15)。最重要的是,作者不但沒有指責大衛,還表明這是耶和華在眷顧大衛、使他強盛,而大衛本人也知道這點(5:12)。故此,我們不適宜把《申命記》對君王的吩咐讀入今段記載裏,而是要按上下文去理解作者的用意,這樣才能讀出作者對大衛的正面描述,並看到今段經文大綱裏的倒影結構:

從以上的倒影結構可見,掃羅家的衰落和問題與大衛家的成功和強盛,正好形成一個強烈的對比。作者用了12節經文去描述伊施.波設的被殺(篇幅與5:4-16描述大衛家的強盛相約),又藉大衛的口指這件事與掃羅被殺後發生的事類似(4:9),所以,我們若要從掃羅家的問題以及大衛家的成功去了解今段經文的信息,就要先了解為甚麼作者要詳細地記載「伊施.波設被殺」的事,然後嘗試把它與「掃羅被殺」的事做比較(撒下1章)。

 

伊施.波設被殺事件

4:1掃羅的兒子【伊施.波設[1]】聽見押尼珥死在希伯崙,手就發軟,全以色列也都驚惶。2掃羅的兒子【伊施.波設】有兩個軍官,一個叫巴拿,第二個叫利甲,都是便雅憫支派比錄人臨門的兒子;因為比錄也算是屬於便雅憫的。3比錄人先前逃到基他音,在那裏寄居,直到今日。4掃羅的兒子約拿單有一個兒子,名叫米非波設,是瘸腿的。掃羅和約拿單的消息從耶斯列傳來的時候,他才五歲。他的奶媽抱著他逃跑;因為跑得太急,孩子掉在地上,腿就瘸了。5比錄人臨門的兩個兒子利甲和巴拿出去,天正熱的時候到了伊施.波設的家。那時,【伊施.波設他】在睡午覺。6【婦人她們[2]】進到房子中間,要取麥子。利甲和他的哥哥巴拿刺穿了伊施.波設的肚腹,然後逃跑了。7他們進到房子的時候,(伊施.波設他)正躺在臥房的床上,他們就把他殺死(原文作擊打殺死[3]),割了他的首級,拿著首級在亞拉巴的路上走了一整夜。8他們把伊施.波設的首級拿到希伯崙大衛那裏,對王說:「王的仇敵掃羅曾尋索你的性命。看哪,這是他兒子伊施.波設的首級;耶和華今日為我主我王在掃羅和他後裔身上報了仇。」9大衛回答比錄人臨門的兒子利甲和他哥哥巴拿說:「我指著救我性命脫離一切苦難、永生的耶和華起誓:10從前有人告訴我說:『看哪,掃羅死了。』他自以為報好消息,我就拿住他,把他殺在洗革拉,作為他報消息的賞賜。11更何況惡人把義人殺在他家的床上,我豈不從你們手中追討他的血,從地上除滅你們嗎?」12於是大衛吩咐僕人把他們殺了砍斷他們的手腳,掛在希伯崙的池旁。然後,他們把伊施.波設的首級葬在希伯崙押尼珥的墳墓裏。(《和修版》4:1-12)

《撒下》4章對「伊施.波設被殺」的記載在表面上好像不難明白,但仔細閱讀就會發現當中有極不尋常之處。例如:1)加插了約拿單的兒子米非波設的故事(4:4),打斷了上下文的連貫性;2)用了許多篇幅去記載殺害伊施.波設的兩名軍官的背景,並且重複地說他們二人是比錄人臨門的兒子(4:2、5、9);這都使人對這段經文的記載手法難以理解。

筆者先處理第一個難題,就是作者為甚麼突然加插米非波設的故事。首先《撒下》4章的文本本身已存在著不少差異,例如:希伯來原文的4:1-2,在「掃羅的兒子」之後並沒有「伊施.波設」這個詞,而在《七十士譯本》和《死海古卷》裏,卻在「掃羅的兒子」後寫有「米非波設」這個詞(見註1)。雖然《七十士譯本》和《死海古卷》的版本好像解決了在4:4為甚麼會加插約拿單的兒子米非波設的記載,但筆者認為4:1-2「掃羅的兒子」指的應該是「伊施.波設」,原因是:1)伊施.波設是當時以色列的王,被元帥押尼珥所立,所以當押尼珥被殺後,他因此而驚惶(或許擔心大衛會出兵攻擊他)是很合理的;2)這兩名軍官能這樣輕易進到伊施.波設的家去殺害他(參註2),並能全身而退,較合乎邏輯的推斷是他們是當時以色列王(伊施.波設)的下屬,而非隸屬於米非波設;3)「掃羅的兒子」指的不大可能是米非波設,因為掃羅死時他才五歲(到《撒下》4章時他大概也只是十二歲[4]),而且是瘸腿的(不可能帶兵出入),所以說他有兩名軍官這說法會很牽強。總括而已,我們按照4:1-2的中譯本去理解「伊施.波設」是正確的。

至於作者為甚麼要加插約拿單的兒子米非波設的故事(4:4),筆者估計可能有幾個原因:1)《撒下》4-5章是關於掃羅家的衰落以致大衛能統一以色列國,所以作者有必要交代掃羅家還剩下哪些有機會繼承王位的人,由於約拿單的兒子米非波設是瘸腿的,而且年紀也小,所以掃羅家在伊施.波設死後已後繼無人,這意味著掃羅王朝已正式完結;2)米非波設是在掃羅被殺時「逃難」而瘸了腿的,而比錄人則「逃到」基他音(4:3),這當中的共通點都是關於逃難,所以在這裏一併記述。這也反映出自掃羅和押尼珥死亡之後,掃羅家已經毫無戰鬥力可對抗非利士人,於是順理成章地,以色列眾支派都主動歸順大衛,膏他作王去保護他們;3)米非波設在《撒下》9章會再次出現,在這裏先交代米非波設是掃羅家惟一剩下的後裔,好為他之後出現作伏線,讓讀者得知當大衛統一以色列國後,會否恩待掃羅家這個惟一的後裔。

第二個難題是,為甚麼作者要就殺害伊施.波設那兩位軍官提供許多資料(4:2-3),並重複提及他們是比錄人臨門的兒子利甲和巴拿(4:5、9)[5],更描述他們是甚麼人,「比錄人先前逃到基他音,在那裏寄居,直到今日。」(4:3)按照《約書亞記》所記,比錄是便雅憫支派屬地(參書18:25),所以他們其實是便雅憫人(與掃羅相同),而作者指出比錄人曾經逃到基他音[6],大概是為免讀者誤以為比錄人不再屬於便雅憫支派,所以刻意說明「比錄也算是屬於便雅憫的」(4:2),即使他們當時已經不在便雅憫的屬地(4:3)。換句話說,作者在記載「伊施.波設被殺」這件事上,要提醒讀者一個容易被忽略的事實:殺害自己主子的兩個軍官不單是伊施.波設的下屬,更是同屬便雅憫支派的同胞!

 

比較「伊施.波設被殺」與「掃羅被殺」兩件事

「伊施.波設被殺」(4:1-12)與「掃羅被殺」(1:9-16)這兩件事當中有許多平行之處,現以下表把兩個敘事做比較:

被殺者的處境掃羅受傷,奄奄一息押尼珥被殺,伊施.波設極之驚恐
行兇者數目一個(聲稱是自己殺死掃羅)兩個
行兇者身分與被殺者的關係亞瑪力人(外邦人/非同胞)便雅憫的比錄人(部下/屬相同支派的同胞)
想討好大衛的手法奉上掃羅的冠冕和臂上的鐲子奉上伊施.波設的首級
行兇的原因為了討好大衛,謀求自身利益為了討好大衛,謀求自身利益
行兇者其實不了解大衛的心意稱大衛「我主」,但不知道原來所行的事大衛並不喜悅稱大衛「我主、我王」,但不知道原來所行的事大衛並不喜悅
行兇者對行兇過程的描述殺死1)擊打、2)殺死、3)割下首級(三個動作;參註3
大衛以問題回應行兇者「你動手殺害耶和華的受膏者,怎麼不畏懼呢?」(1:14)「……更何況惡人把義人殺在他家的床上,我豈不從你們手中追討他的血,從地上除滅你們嗎?」(4:11)
大衛提及耶和華的名「你動手殺害耶和華的受膏者,怎麼不畏懼呢?」(1:14)「我指著救我性命脫離一切苦難、永生的耶和華起誓……」(4:9)
大衛給了行兇者所當得的報應叫一個僕人殺了他。叫僕人1)殺了他們,2)砍斷他們的手腳,3)掛在希伯崙的池旁(也是三個動作)

從以上列表可見,行兇者都是趁掃羅家處於弱勢時下手,好為自己謀求利益!然而他們都錯判了大衛的心態,以為自己殺了掃羅家的王,就是為大衛立下大功,可以藉此討好大衛並取得利益(例如:金錢或官位)。他們所不知道的是,雖然掃羅曾不斷追殺大衛,但大衛從沒打算報復掃羅,而是一心等候耶和華的時間;令他們更想不到的是,大衛不但不樂意看見掃羅家的人被殺,更會以耶和華的名而行公義,反過來追討他們殺掃羅家的罪。可見,掃羅追殺大衛的惡行,一方面導致人去誤信「以惡報惡」是可取的觀念;另一方面,這些行兇者雖然都口稱大衛是「我主」、「我王」,但其實都只是利慾薰心,完全不理解他們打算投向的主子(大衛)所持的公義原則!這種「趁勢為己謀利益、盲目行惡招報應」的情況,在掃羅死後其實一直在掃羅家裏蔓延!我們如果把上一章「押尼珥被殺」的事與之一併比較,就更清楚地看見掃羅家的問題。

被殺事緣掃羅被殺押尼珥被殺伊施.波設被殺
罪有應得?違背耶和華的吩咐、沒有殺掉亞瑪力王亞甲、屠殺祭司、追殺大衛、而且交鬼。殺了亞撒黑、與掃羅妃子同寢、出賣伊施.波設去與大衛立約。無辜!
行兇者數目一個人(無名)一個人(約押)兩個人(比錄人臨門的兒子利甲和巴拿)
行兇者身分與被殺者的關係亞瑪力人(外邦人/非同胞)猶大人(同胞)便雅憫的比錄人(部下/屬相同支派的同胞)
出賣了自己的王沒有押尼珥出賣了伊施.波設﹝大衛家:約押則背著大衛去行兇﹞兩個人一起謀殺害自己的王
行兇的原因向大衛邀功討賞﹝大衛家:行兇者(約押)也是為了自己的目的(替兄弟報仇)﹞向大衛邀功討賞
行兇的藉口當時的掃羅受重傷,快要死亡押尼珥藉伊施.波設質問自己一事借故投向大衛﹝大衛家:約押領押尼珥到城門中間,藉要與他私下交談時下手。﹞根本不找藉口,只為弒主求榮!
為討好大衛而作的行動奉上掃羅的冠冕和臂上的鐲子押尼珥主動跟大衛立約,要讓以色列全家歸向大衛,好換取自己的利益奉上伊施.波設的首級
盲目之處不知道大衛會殺自己押尼珥想不到自己會被約押所殺不知道大衛會殺自己

從上表可見,行兇者都是為了個人利益而去行惡,而且程度一次比一次嚴重和兇殘。到今段伊施.波設被殺,兩位行兇者更是合謀起來、既不顧念主子跟自己同屬便雅憫支派、也不用找任何藉口,就流了無辜人的血。可見,自掃羅作王後不久,以色列將領的心態都是賣主求榮、即使要殺人也在所不惜!這種叛亂弒君的情況甚至到了以色列國分裂為南北國的時期,仍然繼續重複出現。我們從作者仔細地描述行兇者的背景可見,掃羅家的惡行已經到了同胞自相殘殺的地步,情況跟《士師記》19-21章結尾所描述的支派之間的內戰一樣,十分可悲。

從另一方面思考,掃羅家的君王和將領們,其實一直知道大衛才是耶和華所揀選的以色列王,只是他們都不願意擁立大衛為王:掃羅為了保住自己的王位而追殺大衛;而押尼珥在掃羅死後就立伊施.波設為王,想要藉此鞏固自己的政治權勢,也增加與大衛談判的籌碼;至於伊施.波設,他在押尼珥死後雖然非常驚恐,卻在國運堪虞時只在家中午睡(可見他根本無意作好君王的本分)。換句話說,掃羅家的君王和將領都無心服事耶和華,以行動去配合祂的計劃,更不會為以色列民謀福祉,各人都只是以自己的利益為先!假如那兩個殺害伊施.波設的軍官對上帝有敬畏的心,其實可以勸伊施.波設跟大衛立約,好讓大衛能以和平的方式統一以色列國(這正是上一章押尼珥正在進行的計劃)。但很可惜,他們沒有像押尼珥那樣選擇以和平的手法配合以色列國的統一,反而只採取了他那種為私利就不惜一切的手段,最終做出弒君的惡行。

 

以色列統國一,眾支派膏立大衛作王

在掃羅家完全衰落之後,以色列眾支派隨即到希伯崙膏立大衛為王,他們提出了三個原因:1)「我們是你的骨肉」(5:1)。這話有點像亞當對夏娃說的第一句話:「這正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創2:23),他們想表明自己和大衛的關係其實極為親密,如同是一家人;2)「從前掃羅作我們王的時候,率領以色列人出入的是你」(5:2)。這情境記載在《撒上》18:13-16:「所以掃羅叫大衛離開自己,立他為千夫長,他就領兵出入……但以色列和猶大眾人都愛大衛,因為他領他們出入。」他們表明自己其實一直以大衛為首領,過去礙於掃羅家當權,才未能擁立他作王,現在他們想要繼續追隨他;3)「耶和華也曾對你說:『你必牧養我的百姓以色列,你必作以色列的君王。』」(5:2)這話提醒大衛上帝對以色列君王的要求,就是要去牧養以色列的子民(而不是像掃羅家那樣以權勢去壓制他們),所以大衛現在應該執行上帝這個吩咐。大衛接受了以色列眾支派的膏立,表明他完全同意他們之間的親密關係,也願意承擔牧養他們的責任。

大衛受膏作王是以色列國統一的重要時刻,但接著的經文既沒有記載大衛為自己的登基大事慶祝,也沒有提及大衛對此有任何反應,反而在「伊施.波設被殺」的事件上,卻記載大衛的激烈反應和行動(4:9-12)。由此可見,作者一直要描述的大衛是一個不會為了奪取王權,就去剷除異己(對付掃羅家)的人,他更不會因為掃羅家的衰落(可加快自己作王的進程)而高興,他甚至會反過來為掃羅家的人被殺而難過、憤怒和報復。大衛所表現出的屬靈質素,與掃羅家的人所表現出來那種戀棧王位、以權謀私、嗜殺同胞的行為,正好形成一個強烈的對比。

5:4大衛登基的時候年三十歲,作王四十年。

5:5他在希伯崙作猶大王七年六個月,在耶路撒冷作以色列和猶大王三十三年。

這裏說明大衛作王的年期(5:4-5),很明顯是編輯者在後期(大衛死後)補上的資料,接著有關攻打耶路撒冷的記載跟《歷代志上》的平行經文相對較簡短(參代上11:4-8),反映出作者在描述時都是經過精心編排(從上文的倒影結構已可見),而不是隨意把資料拼湊在一起,為的是要讓讀者看到掃羅家的問題,並以此跟大衛的屬靈美德做對比,從而明白為甚麼上帝容讓掃羅家衰落,而使大衛家強盛!

 

大衛遷都至耶路撒冷

5:6王和他的人到了耶路撒冷,要攻打住那地方的耶布斯人。耶布斯人對大衛說:「你必不能進到這裏,就是盲人、瘸子都可以把你擊退。」就是說:「大衛絕不能進到這裏。」7然而大衛攻取了錫安的堡壘,就是大衛的城。8當日,大衛說:「誰攻打耶布斯人,就要從水道上去,攻打我心裏所恨惡的瘸子、盲人。」因此有人說:「盲人和瘸子不得進殿(הַבָּֽיִת裏去。」9大衛住在堡壘裏,給它起名叫大衛城。大衛又從米羅往內בָֽיְתָה),周圍建築。10大衛日見強大,耶和華──萬軍之上帝與他同在。(《和修版》5:6-10)

大衛作王後隨即攻取耶路撒冷,雖然被耶布斯人輕視,他都沒有卻步。他為甚麼選擇離開希伯崙而改以耶路撒冷為首都?筆者認為至少有以下七個原因:

    1. 希伯崙位於猶大支派境內,如大衛仍以希伯崙為首都,似乎未能表達他在以色列國統一後,與以色列眾支派在關係上的改變。
    2. 希伯崙位處猶大境內較南位置,不便於大衛兼顧保護、管理和聯繫眾支派的工作。
    3. 耶路撒冷位於便雅憫境內,而掃羅家本屬便雅憫支派。從《創世記》記載關於約瑟被賣的故事裏,猶大曾捨身相救便雅憫(創44章),所以在以色列眾支派中,便雅憫支派與猶大支派的關係最為親密,所以便雅憫之地最適合成為兩者之間的橋樑。
    4. 掃羅家屬便雅憫支派,大衛把首都遷至便雅憫境內,或許可以更好地處理掃羅家的剩餘勢力,鞏固其管治。
    5. 相比希伯崙,耶路撒冷的位置更接近大衛的家鄉伯利恆,這意味著大衛更容易得到支援。
    6. 便雅憫可說是當時全以色列中屬靈情況最差的地區(參士19章利未人的妾被殺事件;《撒上》7:15-16記載便雅憫地就是撒母耳必須每年巡行審判【為要彰顯公義】之地;掃羅、比錄人的行為;押尼珥和約押各派出少年人互相廝殺等等),在屬靈層面上,以這裏為首都是在宣揚上帝的介入、同在和要帶來改變。
    7. 過去耶路撒冷雖然在便雅憫地,但它一直為耶布斯人所佔據,奪取它不單能為以色列國增添城池,更等於是在便雅憫地宣告「子民以後不要再手足相殘!」也就是要打破掃羅家(便雅憫支派的人)一直難以擺脫的惡習:「為一己之利不惜傷害自己的同胞!」筆者認為這是在以上眾多原因中與今段經文最為相關的。

從以上的論述可見,大衛遷都至耶路撒冷是考慮到要怎樣更好地牧養上帝的子民,而不是以自身的利益為優先(耶路撒冷當時是一座堅固的城,所以耶布斯人對於能穩守城池十分自信,而這是大衛在登基後的第一場仗,要是戰敗對他將是一大恥辱,由此可見大衛的決心和勇氣,他不惜冒著自己名譽受損的風險也要為百姓謀好處;另參註7)。他定都耶路撒冷,可讓以色列國帶來屬靈上的復興,讓掃羅家過去那種權位至上、以惡報善、同胞相殘的敗壞之風可以徹底去除!

最後,要留意5:8「因此有人說:『盲人和瘸子不得進殿裏去。』」這節中「殿」的原文הַבָּֽיִת 是「家」的意思,下文的「往內」在原文中也同樣出現「家」(בָֽיְתָה)這個字,意思明顯是往內向著「大衛宮殿」的方向去進行建設修築的工作[7],所以這裏所指的並不是當時還未為上帝建成的那所聖殿,而是指「大衛家」或「大衛的宮殿」。如進一步看「家」這個詞,它可包含更廣義的意思(例如:大衛的王朝),也可寓意當時整個以色列國,也就是上帝為大衛所興起、要他致力建立的王國,好使以色列和猶大雙方成為「一家人」。另外,「因此有人說」這句話則意味著這並非大衛自己的意思,因為在《撒下》9章我們將會看見米非波設也是一名瘸子,然而他卻得到大衛悉心的看顧和照料,大衛甚至說米非波設要常與自己同席用膳(9:7)。在作者的筆下,大衛的屬靈生命跟掃羅家的君王和領袖在本質上截然不同,大衛是一位看顧自己同胞、不以自己利益為先,盡心牧養上帝子民的君王。他的王位不但被上帝堅立,也得到外邦人推羅王的認同和支持(5:11)。

 

結語:本是同根生

從「伊施.波設被殺」、掃羅家的問題和衰落、直到以色列國統一、大衛遷都耶路撒冷等記載,作者讓我們看見隨著掃羅家的勢力瓦解,之前由掃羅仇視大衛而掀起的以權謀私、賣主弒主的風氣,至此終於得以歇止和逆轉。由掃羅一個人所引起的惡行在他死後仍然在其家族中蔓延,可見即使是一個人所犯的罪,也能帶來極為深遠的影響;與之相反,大衛放棄所有對掃羅報復的機會,只專注於保護自己的同胞和仰望上帝的公義,最終得到上帝的獎賞和回報!他看重以色列人和猶大人之間的關係,甘願承擔起牧養上帝子民的責任;尤其是他攻取位於便雅憫地的耶路撒冷(這個被耶布斯人佔據的地方),以此對比「伊施.波設被殺」的事件,更加突顯出以色列人之間不應再只是顧自己的好處而自相殘殺。這使筆者想起雅各對信徒的勸勉:「你們中間的衝突是哪裏來的?爭執是哪裏來的?不是從你們肢體中交戰著的私慾來的嗎?」(雅4:1)

此外,作者又讓我們看見上帝的心意,祂喜悅我們積極地去牧養祂的子民、看顧自己的同胞,在祂的群體中活出慈愛、包容和寬恕,也要停止人與人之間的肆意攻擊、互相傷害的行為。因為這樣做不但對大家都沒有益處,更會使天父的心難過!如主耶書亞(耶穌)以「浪子比喻」去教導我們,「大兒子」需要接納犯錯的「小兒子」,要明白大家都是父親所愛的兒女,從而學會原諒、包容和接納對方,而不是時刻計算著自己在父家裏的地位和利益!

活在現今這個嚴重撕裂、人與人之間的關係破碎、互信和尊重都十分薄弱的社會裏,盼望我們都能更看重彼此在主裏的關係,學會從天父的角度去看顧和愛護弟兄姊妹,不要因為對方與自己的觀點不同就產生敵意,甚至彼此為仇、互相攻擊。要謹記我們所說的每一句惡言,所做的每一個惡行,都可能有深遠的影響。相反,我們的每一句恩言,所做的每一個善行,也同樣可以帶來改變和祝福。因為我們在主裏的關係和我們在上帝面前的行事為人,遠比一些成見更為重要,因為終有一天,地上所有紛爭和權勢都要過去,只有上主的國度永遠長存,而且主要再來作王掌管和審判這個世界。

 


[1] 《撒下》4章有不少抄本差異的問題,在希伯來原文《瑪索拉手抄本》裏,許多節都沒有「伊施.波設」這個詞(參4:1、2、5、7),有些則寫上「他」這個詞(參4:5、6);而在《七十士譯本》和《死海古卷》裏,4:1-2則寫有掃羅的兒子「米非波設」!這些差異估計是由於兩人的名字相似,以致文士抄寫錯誤;但更有可能是因為4:4突然加入了一節經文去記載米非波設,令上下文不連貫而把4:1-2也修改為米非波設。但到後來,有文士在抄寫4:1-2時就著這種不一致的情況,索性把「掃羅的兒子」後面留空,以致希伯來原文《瑪索拉手抄本》現時只有「掃羅的兒子」這個情況。參P. Kyle McCarter Jr, II Samuel: A New Translation with Introduction, Notes, and Commentary (vol. 9; Anchor Yale Bible; New Haven; London: Yale University Press, 2008), 124。

[2] 留意4:6「婦人」在原文其實是 וְהֵנָּה,即「她們」,沒有清楚指明是「婦人」。而《七十士譯本》在這裏加入了「θυρωρὸς守門的人(單陰)」,可見文本在這裏有差異。筆者估計這個詞 וְהֵנָּה veheinah原本可能是另一個希伯來詞語「וְהִנֵּה veheineih看哪!」。因為這兩個詞的寫法幾乎一模一樣(只是標音不同,而標音是後期瑪索拉文士所加的),而且聖經一般在記述一些突發的重要事件時,會先加入「וְהִנֵּה 看哪!」這個詞,提示聽眾要留心將要發生的事。所以,筆者推斷這裏其實是指只有「他們」二人而已,並沒有婦人在場。事實上,兩個軍官行兇順利並能全身而退,要是這個字指的是有「婦人」或「她們」在場,反倒使人覺得內容不協調,因為如果有「婦人」或「她們」在場,這兩個軍官的行兇過程未必能這樣順利。

[3] 「殺死」在原文是兩個動詞 וַיַּכֻּ֙הוּ֙ וַיְמִתֻ֔הוּ ,就是「擊打和殺死」的意思。

[4] 如果看掃羅的死與大衛在希伯崙開始作王的時間相約,而伊施.波設被殺、以色列眾支派膏立大衛、大衛遷都耶路撒冷這一連串事件都是緊隨其後的話,那麼大衛在希伯崙作王七年半(5:4),米非.波設當時大概只有十二歲左右。

[5] 聖經在記述猶太人的名字時,一般只會提及那人父親的名字,又或是那個人來自甚麼地方,很少會同時記載兩者。

[6] 有學者估計「基他音」就是「迦特‧臨門」,屬但支派(參書21:24)。

[7] 據目前大衛城的考古發現,大部分的遺跡都屬迦南時期或後期(例如希西家時期),鮮有只屬大衛時期的,所以看來大衛未必曾大興土木去為自己建一座全新的宮殿,他很可能是在原有的迦南人建設上加以修葺,用作自己的宮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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