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子是安息日的主

分享至你的:

「安息日研經坊」(2017-4-29)馬可福音2:23-3:12摘要(4)人子是安息日的主(作者:Herbert Chan)

(麥田裏的麥子,可2:23-28的場景;© Herbert Chan/Beit Midrash Yeshua)

今週研讀的經文是馬可福音2:23-3:12大綱如下:

  1. 耶書亞(耶穌)的門徒在安息日掐麥穗(2:23-28)

  2. 耶書亞在安息日醫治枯乾了一隻手的人(3:1-6)

  3. 許多人來到耶書亞那裏(3:7-10)

  4. 耶書亞囑咐污鬼不可揭露他的身分(3:11-12)

 

第一部分(經文分享)

2:23-3:6是關於耶書亞與法利賽人就何謂「違反安息日」一事上見解各異。其中2:23-28的背景是門徒在安息日掐麥穗,法利賽人因此指控耶書亞的門徒違反了安息日[1],認為此舉不單犯了猶太傳統規條(口傳律法)[2],也犯了摩西五經(出34:21)[3]。耶書亞引用大衛吃聖餅的事(撒上21章)來為自己和門徒辯解[4],期間提及「亞比亞他作大祭司的時候……」(2:26)[5],但事件中的大祭司應該是亞比米勒,而不是亞比亞他(參撒上21:1-2)。學者就這個差異嘗試作解釋[6],但筆者認為耶書亞提及亞比亞他作大祭司是有用意的。亞比米勒在那件事之後全家遭掃羅殺害,只有兒子亞比亞他倖存,他後來成為祭司,並多次從耶和華得到啟示而救了大衛脫險[7]。這都意味著耶和華並沒有就吃聖餅的事責備大衛。而耶書亞用大衛和跟隨他的人與自己和門徒作對比,藉此立論:既然上帝沒有責備大衛吃聖餅,那麼上帝也不會責備他和門徒在安息日掐麥穗。耶書亞說「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人不是為安息日設立的。」(2:27)並指出「人子也是安息日的主」(2:28)。

接著,3:1-6的事件應該是發生在同一個安息日,耶書亞大概返回了迦百農的會堂(參2:1)。當時在會堂裏有一個人,他的一隻手枯乾了(只是「一隻手枯乾」表示那個人沒有即時生命危險[8],也沒有逼切性要在安息日得醫治),由於耶書亞曾經在會堂裏趕鬼(1:26),又在迦百農醫治了許多人(1:31-34,2:11),所以眾人都在窺探耶書亞,看他會不會在安息日醫病。「眾人」可能包括了一些法利賽人(參3:2-6),他們很可能就是在麥田指控耶書亞和門徒的人(參2:23-28)。這次,耶書亞主動醫治了那人,目的是要指出法利賽人的問題,好教導他們安息日的正確意義。

 

第二部分(問題討論)

1.「所以,人子(the Son of Man)也是安息日的主。」(2:28)這句像是宣言的話語到底有甚麼含意?請選擇:

A. 人/人類(Human being)比安息日更大、更重要。

B. 耶書亞既有屬天的權柄(參2:10;但7:13-14),又是安息日的主人,所以他的權力凌駕在安息日的規條之上,而不受安息日的限制。

C. 其他

2. 2:23-26和3:1-6是要指出法利賽人的哪些問題?

3. 2:1-3:6的經文共記載了五件事,這些事之間有甚麼關係、結構、重點?

 

第三部分(問題解答)

要回答問題1,我們要先知道「人子」的意思其實很豐富,在不同的聖經時期它會有不同的意思。它既可指「人/人類」,又可按但以理書7:13-14所述的指那位有屬天權柄的人子[9]。所以表面上A和B都好像能成立。然而答案不可能是B,因為:

  1. 假如耶書亞憑藉屬天的權柄,便能違反安息日,那麼對於猶太人來說,他就不可能是彌賽亞,因為彌賽亞絕對不會違反安息日。

  2. 說「耶書亞凌駕在安息日之上,所以不用守安息日」,這說法存在很大的邏輯謬誤。例如:十誡是上帝所定,而耶書亞就是上帝,我們是否能說「耶書亞凌駕在十誡之上(包括安息日的誡命),所以他不用守十誡」?可見這說法不可取。而且,如果耶書亞想指出自己在安息日之上,那麼他只需說「人子是安息日的主」(2:28)就夠了,無需引述大衛的事件(參2:25-27)。

  3. 耶書亞在引述大衛吃聖餅的事件時,並沒有強調大衛是以王這身分或權柄作要求,而是強調大衛和跟隨者當時正「缺乏飢餓」(2:25)。所以更合理的看法是,耶書亞想帶出「人的生命需要」這教導。

  4. 2:28起首「所以」這字的希臘文 ὥστε(可譯作:甚至、以致、如此),在整本馬可福音裏的用法都是將後面句子的結論與前面的句子聯繫起來[10]。從文法的角度看,2:28其實是在解釋2:27「人的需要比安息日更重要」這個論點。

  5. 由2:23到3:6都是以耶書亞在「安息日治病」為引子去帶出「人的需要」這個主題,所以解釋2:28時不應脫離了這個上下文的主題而轉為「人子有權不守安息日」。

綜合以上的論點,答案A的「人比安息日更大、更重要」是較為合理的;又或者是答案C的「其他」:把答案A再加上「『人子』同時也是指耶書亞」也是可接受的。因為在馬可福音裏,耶書亞每次提到「人子」都好像是在指他自己,似乎想表達他就是但以理書所指的「人子」那樣擁有天上的權柄(但7:13-14)。然而,他每次都只是指出自己本來擁有這個權柄,並不是要全然行使這權柄;相反,他強調自己放下了這權柄而甘願受苦和被害[11]。所以,「人子」即使是指耶書亞,也並不是指他在高舉自己擁有屬天的權柄,故可以不受安息日的限制云云[12]

耶書亞作為一個完全的人在地上,他的肉身需要跟一般人無異,以致他能體會人的軟弱和限制,也會看人的需要比安息日的規條更重要,這反映出他認同人的生命有其基本的需要。耶書亞作為「人子」雖然可以把天上的權柄行使在地上(參2:10),但是他卻只會以這個身分去憐憫、醫治和幫助有需要的人,甚至願意為世人受苦、被害。耶書亞這份謙卑和愛,正好與當時的宗教領袖形成了一個強烈的對比,突顯出後者雖然有權力,卻對人的需要完全無動於衷,還把律法的重擔強加在人身上。

回答問題2,法利賽人的問題是:對人沒有憐憫、喜歡挑人的錯、只專注於規條的表面意思,他們的解經和言行都不是為了顧念人的需要,而是為了建立自己的榮耀,鞏固自己的權勢和利益。

回答問題3,這五件事有一個倒影式的結構[13]

A. 醫治癱子(2:1–12)

B. 耶書亞與罪人和稅吏坐席(2:13-17)

X. 耶書亞的門徒沒有禁食(2:18-22)

B’. 耶書亞與門徒在田裏,門徒掐麥穗當食物(2:23-28)

A’. 醫治枯乾了一隻手的人(3:1-6)

結構中間「門徒沒有禁食」的部分其實是緊密地連繫著上下文的事件。首先,耶書亞指法利賽人不理解「新郎同在」的重要性。這段經文多次帶出「時間」、「日子」等觀念(參2:19-20),正是要指出他們對於在甚麼「時間」和「日子」應做甚麼事的理解都錯誤了,因此也不明白「安息日」的真正意義[14]。接著的「新郎還同在」是反映耶書亞與那些被當時的宗教體制所排擠的人同在,這些人因為被耶書亞接納而喜樂;而「新郎要離開他們」則是在暗示法利賽人萌生了要把耶書亞除掉的惡念(參3:6);至於「行善行惡,救命害命」(3:4)更是直指他們打算做的惡事!在整段2:1-3:6的經文裏最核心的信息就是:兩個有關新舊的比喻(參2:21-22),指出新舊不能兼容的定理,比喻裏的舊衣服和舊皮袋都「缺乏彈性」,以致當新的東西來到時就會「裂開」。「裂開」這個詞的希臘文,跟耶書亞受洗時天「裂開」、以及耶書亞死時聖殿幔子「裂開」是同一個詞。耶書亞好像在預言,如果法利賽人仍然硬著心腸,不肯以柔軟受教的心去接受耶書亞的教導、接納那些被宗教主流拚棄的人,那麼耶書亞就要在他們中間做毀壞和分裂的工作。而在歷史上,法利賽人這個群體最終的確分裂了,分為接受耶書亞的猶太基督徒(或稱為「彌賽亞信徒」 “Messianic Jews”),和不接受耶書亞的拉比猶太教徒。

 

《馬可福音》2:23-3:12的總結

耶書亞作為「人子」,他沒有用屬天的權柄來欺壓人,他在地上的事工是憐憫和幫助人。這提醒信徒要好好善用上帝所賜予的權力和資源去扶持和幫助軟弱、有需要的人;而不是用權力或權威(包括釋經)來管轄人、欺壓人、將人隔離、剷除異己、以權謀私、掩飾罪惡……等等。要是有人或事工群體出現了這些情況又不願意悔改,那麼他們必然會遇上的結果就是,耶書亞必然會做「毀壞」和「裂開」的工作!讓我們凡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

 


[1] 掐麥穗是為了充饑(見可2:25及平行經文:太12:1、路6:1)。在馬可福音裏每逢提到「飲食」,幾乎都是關於耶書亞與宗教領袖的衝突。參2:16、2:18、2:24、3:20、7:53等。

[2] 猶太口傳律法(《米示拿》〈論安息日〉7:2)中列出了39種在安息日禁止的工作。其中門徒掐麥穗的動作被視為與「收割」有關。雖然口傳律法是主後二世紀才被編寫成書,但當中包含了不少屬於耶書亞時期甚至更早的猶太傳統,這在其他早期的猶太文獻裏也找到相關證據,例如:死海古卷(CD10:20-21)記載了安息日的一些規條,是禁止人在田野裏隨己意而行。

[3] 利未記19:9-10、23:22及申命記23:25提到上帝讓人可以拾取田角所遺落的莊稼(路得記的背景),但出埃及記34:21清楚地指出「耕種收割」在安息日是不准的。

[4] 按猶太傳統,大衛和他的跟隨者吃聖餅的時間也是安息日﹝參《巴比倫塔木德》〈論素祭〉95b及《米大示》〈西緬選集〉(III.130)﹞,正好與耶書亞的門徒在安息日掐麥穗的事做對比。

[5] 這一句和2:27都是馬可福音獨有的,在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都沒有。

[6] NET Bible的註腳解釋說這可能是因不同手抄本所引致的(但可能性很低),也可能是耶書亞、彼得或馬可三人的其中一人弄錯了,又或是時間上一個很籠統的說法。

[7] 參撒上23:7-13、30:7-9。

[8] 按猶太口傳律法(《米示拿》〈論聖日〉8:6),安息日不應治病,但是在生命受威脅的情況下,則可以救人。

[9]上一篇馬可福音2:1-22 摘要中註3對「人子」的解釋

[10] 例如1:27中「眾人都驚訝,以致彼此對問說……」中的「以致」。

[11] 馬可福音14次提到「人子」,其中8次清楚地指耶書亞的受苦或被害(8:31、9:9、9:12、9:31、10:33、10:45、14:21、14:41),只有5次是與他的權柄有關(2:10、8:38、13:26、13:29、14:62),其中4次是指將來要發生的。

[12] 另比較太28:18,耶書亞在復活過後才斷言天上地下一切的權柄都賜給他了,所以除了赦罪和行神蹟以外,他在地上均沒有宣告或表揚自己有屬天的權柄。

[13] 2:23的原文裏並沒有「耶書亞」三個字,而是用「他」(αὐτὸν),也就是說2:23-3:6是之前經文的接續,是有關連的。

[14] 耶書亞所要指出的:「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人不是為安息日設立的」( 參2:27)。

《馬可福音》查經摘要(安息日研經坊):


分享至你的:
主頁